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来报价
一、采购单位: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为我公司提供汽车租赁服务,车辆使用环境主要为城市道路,拟采购确定1家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公司。租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要求:
(1)各类车辆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宜昌市2019年竞价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租赁限价标准见附件。
(2)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的车辆,司机必须是租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条件和法律条件。
(3)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的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车况性能良好。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12 日下午17:30时。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 夷陵国际2304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资格审查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六、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地点和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 2020 年 4 月 13 日。
2.评审地点:夷陵国际2310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及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比价内容包括:参与的租车公司及所属车辆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各类型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车况等。参与比价的租车公司与最终选取的租车公司比例不低于3: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23楼
联系人:杜刚
联系电话:18908606168
附件:1.租赁限价标准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标书格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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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