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 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就三水厂水资源论证 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水厂水资源论证
二、采购项目预算:100000.00元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三水厂取水量截止2020年8月13日累计取水1220.88万立方米。根据取水(鄂宜夷)字(2006)第A002号,三水厂取水许可量1500万。按照目前的给水规模及取水量增长趋势,预计三水厂2020年取水量会超过许可量。需开展水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水厂扩建及远期供水规模,对三水厂水资源进行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付款方式: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取得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优惠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章公章,且经营范围包含水资源论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比价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一个月份的纳税凭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则不需要提供纳税凭证;提供2020年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金缴纳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提供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中须有中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价,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比价。
六、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0年 10 月 14 日起至2020年 10 月 16 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供应商在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3号)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登记,免费领取比价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19 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密封递交至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0年 10月 19 日9时30分;
2.评审地点: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3号)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方案(如有)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三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九、发布媒体: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yljf.com)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3号
联系人:张涛
电 话:13886659574
2020年 10 月 13 日


